近日,中央文明辦制定下發2021年新版《全國文明城市(地級以上)測評體系》,從考評方式、測評內容、測評指標、創建標準等多維度對文明城市評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從今年起,中央文明辦將每年對所有全國文明城市開展測評,實地測評工作由以往的集中考核改為不通知、不定期、多批次考核,材料申報時間改為實地測評之后。
2021年版的《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》與2018年版體系相比較,項目數量有所精減,但內容更加完善,其中有近70條測評標準進一步細化豐滿。
其中,與2018年相比,原有「誠信建設」指標增加新內容“開展誠信缺失突出問題專項治理”。
另外,2021年版的《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》中的“群眾對本市誠信建設的滿意度”數值提升了5%。
內容的增加、標準的提高,「誠信建設」在全國文明城市評選中越來越重要。推動誠信建設向更高發展目標前進,助力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提升。
由于2021年版的《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》暫未對外公布,小編整理了2018年誠信建設指標的具體內容,供大家參考。